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云南省玉溪师范学院附属中学位于玉溪市红塔区聂耳东路5号,为政府全额拨款的公办高中学校,隶属玉溪市教育体育局,面向全市招生,是云南省一级高中。自2006年以来,在云南省教育厅对一级高完中教育教学质量考评中均获奖励,2018年1月晋升为云南省一级二等高中学校,2023年高考一本率达62%,居全市高中学校第二名。
学校占地215亩,教育教学设施齐全。现有3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000人。是云南省首批特色高中学校、云南省首批文明校园、云南省文明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思想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体育1人,英语1人,数学1人,信息技术1人,物理1人,共8人,全为编制内高中教师岗位。
三、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可以放宽至具有本科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要求
(一)政治思想素质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教育事业献身的精神,符合《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政治条件。
(二)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1.具有《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必达的条件;
2.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基础课,开设1门选修课;
3.能独立完成常规教学要求的各个环节(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辅导、实验、检测、成绩分析、评价等);
4.能独立承担班主任工作;
5.具有教育教学及科研工作应该具备的其它能力。
(三)身体、心理素质
应聘者必须身心健康,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学位(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具有本科学历和相应学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证书原件。
2.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
3.所学专业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试讲、素质测评两种形式进行,试讲、素质测评比重为7:3,综合成绩=试讲成绩×70%+素质测评成绩×30%,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者学校不予聘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天后下午17:30前。
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发送电子邮件(邮箱:937430554@***;2960561010@***,根据个人意向自行投递邮箱)到玉溪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办公室,即可完成报名。应聘材料中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获奖证书、所学课程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等复印件或图片,注明高中毕业学校、身高体重、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等,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2.初审
学校办公室在收到电子简历后按学科分类,由简历初审小组审阅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对应聘者的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实习情况、社会活动、兴趣特长、竞赛情况、受表彰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解和比较,必要时向应聘者所在院校有关部门了解情况,然后按学科排出顺序,再按1:3的比例安排应聘人员参加考核。若达不到1:3 比例,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全部进入考核环节。
3.试讲及素质测评
给应聘者一个班的学生上一节课,时间40分钟,课后回答评委提出的专业素质测评问题。试讲内容于考核当天确定,学校提供必需的教材、教参、实验及电教设备。办公室按1:3的比例,按顺序依次通知应聘者作为考核对象,并提前五天通知应聘者考核时间,考核当天应聘者签到后通知考核课题,备课90分钟,考核上课40分钟。如遇初审序号靠前但放弃来校参加考核的情况,学校依次顺延通知下一位人员参加考核;如遇已经答应来校参加考核后又临时放弃,导致学校来不及通知下一位考核者的情况,学校有权对该同志以弃权处理、考核成绩以“0”分记,学校正常组织其他应聘者参加考核,行政办组织应聘者参加考核顺序抽签、试课件,提供必要的教学器材。考核组按应聘者试讲、综合素质测评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排序,若试讲成绩仍并列,采用加试的办法,最后按综合成绩确定拟聘者。
4.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5.考察
学校向拟聘人员所在院校了解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委托公安机关对拟聘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表现做出审核。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学校不再递补。
6.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市教体局组织资格复审。拟聘人员无故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7.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拟聘人员自理。
8.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9. 聘用
公示结束后无影响聘用的情形者,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1.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考核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试讲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应聘者应登录玉溪人才网(***)和玉溪市政府信息网站了解招聘考核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不及时上网了解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在招聘过程中,学校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聘用”等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办理,整个招聘过程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泄密或在操作过程中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联系电话:0877-205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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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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